更新时间:17-0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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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要,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,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聘用制书记员10名,男女不限。
(一)书记员(文员)8名: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年龄30周岁以下(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,能熟练掌握word、excel等办公软件。同等条件下,法学专业 、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曾在其它法院、检察院等单位担任过书记员、复员退伍军人及在县城有固定居所者(聘用单位不负责安排住房)优先。
(二)书记员(驻庭)1名: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本县默戎镇户籍或在该镇有固定居所,年龄30周岁以下(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,限男性),能熟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者优先。
(三)书记员(综合)1名: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汉语言文学、新闻、影视制作等相关专业,年龄30周岁以下(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,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。同等条件下,能够熟练使用i see、1 3 5、易企秀等图片、微信编辑软件或曾在其它法院、检察院等单位有相关任职经历者优先。
二、招聘条件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2、细致认真,踏实肯干,具有较强的责任感;服从分配,遵守规章制度。
3、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无传染性疾病,无不良嗜好,无纹身。
4、男性身高1.65米以上,女性身高1.55米以上。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:
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;
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③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④其他不宜聘用情形。
三、薪酬待遇
(一)薪资
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就餐补助、出差补助、通讯补助及绩效考核奖金补助相结合的计薪办法。
书记员基本工资1000元/月;每增长工龄1年增资100元,止至2500元封顶。
绩效工资以所在部门预算金额为基数,由院办公室统筹考核,分类按年度发放。
(二)福利
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。职工养老、医疗、生育、工伤、失业5险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,其个人应当缴纳部分,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。
(三)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假、丧假、产假等权利。
(四)录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,与我院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。
(五)因用人单位政策性机构调整,或司法体制改革刚性要求,需对聘用人员进行调整、解聘的,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要求解除劳动合同。
四、招聘步骤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 2017年 6 月8 日至2017年 6 月 12 日 每天9:00一17:3O
2、报名地点:古丈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楼五楼政治办
3、报名电话:4724558
4、报名所需资料:《应聘人员信息报名登记表》、两张近期二寸彩照,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(二)笔试
1、笔试时间:2017年 6 月 13 日上午9时;
2、笔试地点:古丈县人民法院;
3、笔试内容: 笔试试卷主要考量职业能力测试、人际关系处理、公文写作能力;
4、按照笔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参加技能测试。
(三)技能测试
1、技能测试时间:2017年 6 月14日上午9时
2、技能测试地点:古丈县人民法院
3、技能测试内容:书记员(文员)主要测试办公软件应用,由古丈县人民法院政治办负责考评;书记员(综合)技能测试由古丈县人民法院办公室负责考评。
4、按照笔试成绩占40%,技能测试成绩占6O%,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参加面试。
(四)面试
1、面试时间:2017年6月 14 日下午15时
2、面试地点:古丈县人民法院
3、面试内容:参照聘用人员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4、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,面试成绩合格的,按照笔试成绩占20%,技能测试成绩占3O%,面试成绩占5O%,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参加体检。
(五)体检
技能测试合格者由本院统一组织体检(体检费用自付),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》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,如有体检不合格者,按总分成绩依次替补。
(六)录用
体检合格,试用期满后与本院签订聘用合同。
(七)本公告由本院负责解释。
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
来源:古丈县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