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15-06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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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委、省人民政府《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湘发[2015]7号)、湘西州委、州政府《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》(州发〔2014〕18号)文件精神,围绕我市“项目兴市、改革兴市、实干兴市”的发展目标,在全社会营造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浓郁氛围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活动主题
创业吉首·梦想启航
二、活动时间
2015年7月1日—2015年9月30日
三、活动内容
1.全民创新创业大赛
2.“十佳巾帼创业之星”评选
四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中共吉首市委员会
吉首市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 市人社局、团市委、市妇联
协办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商务局、市经信局
组委会:活动设立组委会,组委会由刘珍瑜任顾问,李卫国任主任,李志平、王跃(常务)、陈刚、龚迎春任副主任,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,邓仕常任办公室主任,刘柳、扶卫萍、兰玖勇、陈文继为办公室副主任。市人社局为活动牵头单位,负责活动统筹协调工作,团市委、市妇联负责活动具体实施。
评审和指导委员会:活动设立评审和指导委员会,由相关专家学者、创业成功人士以及创业导师组成。评审和指导委员会负责整个活动的评审及提供培训与指导。
五、报名条件
(一)全民创新创业大赛
1.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,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,行业不限。鼓励高新技术产业、节能环保产业、生物医药产业、电子信息产业以及文化创意、体育休闲、生态农业等领域项目参赛。
2.年龄在18-45周岁,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项目持有人或团队,且在吉首市实施的项目均可参赛。
3.作品应为原创,严禁抄袭或剽窃。使用的核心技术、知识产权为参赛团队所有或经技术持有者书面授权,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项目核心内容严格保密。
4.已在其他省、州(市)获奖的项目均不参加此次比赛。
5.承诺按照大赛组委会活动要求及安排参加相关活动。
(二)“十佳巾帼创业之星”评选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女性。
2.创业项目实施地在本市,在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且有1年以上创业经历,为社会提供6人以上就业岗位,营业收入在10万以上,属创业项目法人或主要负责人。
3.在本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,所发展产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,带动和辐射周边群众在20户以上,农村种、养殖女性大户、农村专业合作社(合作社法人或理事长为女性)。
4.自主创业,勤劳致富,具有较强的创业精神和奉献精神,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艰苦奋斗、自强不息、开拓进取,较好地体现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”精神。
5.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社会形象,热爱公益事业,积极服务社会,服务妇女,扶弱帮困,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甘当表率,乐于奉献。
6.择优推荐参加州、省、国家“女性创业之星”和“女性创业榜样”评选活动。
六、报名办法
(一)报名时间:7月1日—7月31日
(二)报名地点:吉首地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231室(人民南路69号)
(三)报名热线:0743-2813122
(四)报名应提交材料:
1.全民创新创业大赛应提交材料:《吉首市全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》、《项目创业计划书》各3份、参赛团队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个人及团队负责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。
2.“十佳巾帼创业之星”评选应提交材料:吉首市“十佳巾帼创业之星”候选人推荐表、2000字事迹材料、所获荣誉证明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复印件各3份;身份证复印件、两寸免冠彩色照片、五寸彩色工作、生活照片各2张(加报电子版);所有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,均须本人签字,乡镇(街道)、推荐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,经市妇联复审盖章,方为有效。进入候选人名单的前20名候选人需在公示前制作3分钟以内的本人创业历程视频。
七、活动安排(见附件1)
八、奖项设置
活动名称 |
奖 项 |
奖励人数(人) |
奖励标准
(万元/个) |
奖励合计
(万元) |
全民创新
创业大赛 |
一等奖 |
1 |
10 |
10 |
二等奖 |
2 |
5 |
10 |
|
三等奖 |
5 |
2 |
10 |
|
十佳巾帼创业之星 |
十佳巾帼创业之星 |
10 |
2 |
20 |
巾帼创业榜样 |
20 |
0.1 |
2 |
|
其他扶持:
1.进入复赛项目,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优先给予5-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,按政策贴息两年;
2.大赛前10名,属大学生创业项目且符合创业基地入驻条件的,可优先入驻吉首地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;
3.达到要求的技术类项目可优先申报科技项目扶持资金;
4.有专利的创业项目可获专利申报资金资助。 |
九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各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做好全民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工作,确保报送项目和候选人的真实有效和评审环节的公平透明,为获奖项目提供政策资金支持,把资助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,把创新创造和创业成才结合起来,引导广大创业者群体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。
(二)广泛发动,加强保障。承办单位要组建专业评审团,邀请真正具有创业经验和理论素养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担任评委,在进行选拔的同时,对参赛的创业项目和巾帼创业者进行指导和帮助。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发动,让更多的创业者参与活动,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关注活动。
(三)扩大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充分利用报刊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,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提高大赛的覆盖面和感召力。以本次活动为契机,营造崇尚创业、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(四)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、公正,评委会将委托吉首市公证处对评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公证。